第一步:
在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选择区域“淄博市”--- * *区(县)---点击 “确定”,进入一网通办平台;
第二步:
选择我要办理,点击申请登记;
第三步:
点击转移登记,选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点击在线办理;
第四步:
点击转移登记,选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点击在线办理;
第五步:
选择业务类型、选择新建商品房买卖(含经济适用房),输入不动产权证号并选择不动产单元信息;
第六步:
按照要求填报买卖双方信息、纳税申报信息、不动产信息,买方按要求缴税。注:买方有共有人的,可以依次添加至“买方信息”中;
第八步:
材料完整,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到窗口进行面签,1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