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峄城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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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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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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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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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632-771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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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632-771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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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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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在线申报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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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号峄城区市民中心1楼C区综合服务C05-C09窗口;线上办理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 受理时间: 线下办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 线上办理时间:电子税务局7*24小时可办理  |
实施依据内容摘要
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施机关:区县税务机关。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该事项不收费
受理条件
1、纳税人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申报材料
情形分类: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获取渠道 |
示例样表 |
空白表格 |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可到峄城区政务服务网http://zzyczwfw.sd.gov.cn/yc/public/inde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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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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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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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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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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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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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公安部门核发
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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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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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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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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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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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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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委托书 |
纳税人自备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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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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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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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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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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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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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